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主校区教学管理人员巡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巡教值班安排
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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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张洁婷
| 赖小红
| 戴 亮
| 童 静
| 黄 祯
| 钱 毅
| 张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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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陈志霞
| 高小平
| 唐 甜
| 翟 琴
| 蔡奕帆
| 刘 桢
| 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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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荣健荣
| 文柳懿
| 刘 丽
| 杨 芸
| 赵 丽
| 贺文静
| 王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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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巡教抽查安排
时间
| 第1周
| 第2周
| 第3周
| 第4周
| 第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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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陈继初
| 齐立斌
| 范国兵
| 黄 越
| 陈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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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第6周
| 第7周
| 第8周
| 第9周
| 第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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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罗四维
| 彭赛红
| 孙 光
| 肖平飞
| 罗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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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第11周
| 第12周
| 第13周
| 第14周
| 第1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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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毛璐璐
| 李小娟
| 葛干忠
| 傅佳
| 肖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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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第16周
| 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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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杨鹏
| 刘胜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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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位教学巡教人员每周巡教不少于两次,巡教时间为每天1-12节课中任意时间,地点为任意室内外教学场所。
三、不定期巡教抽查安排(每周巡查2次以上)
周次
|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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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10/13/16周
| 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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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11/14/17周
| 向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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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12/15/18周
| 汪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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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巡查人员严格按照巡查安排表在教学场所和三教视频监控室对全校的上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巡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留图文原始记录,妥善处理并立刻向教务处主管领导汇报。
2.请各教学巡查人员自行打印当天巡查节次的课表,到办公楼120办公室领取《教学检查情况登记本》,并将巡查情况详细登记在《教学检查情况登记本》,不可以用纸质课表替代。检查情况详实反映教师上课、学生听课及其他教学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日巡教的教学管理人员,第1-6节课巡查的《教学检查情况登记本》请在当天交至教务处120办公室,第7-12节课巡查的请在第二天上午将《教学检查情况登记本》交至教务处120办公室;周巡教的教学管理人员周五下班前将《教学检查情况登记本》交至教务处124办公室。日巡教和周巡教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本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评比的内容之一。